技術轉讓(專利權轉讓)合同
甲方(轉讓方):_
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聯系電話:_
乙方(受讓方):_
地址:
法定代表人:
聯系電話:_
鑒于甲方是下述專利權的合法權利人,并愿意將其轉讓給乙方;乙方希望獲得該專利權。雙方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及相關法律法規,經友好協商,達成如下協議:
第一條 轉讓標的
1.1 專利名稱:_
1.2 專利號:
1.3 專利申請日:
1.4 專利權人:
1.5 專利有效期限:_
第二條 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
2.1 雙方確認,本次專利權轉讓的總價款為人民幣元(大寫:_)。
2.2 支付方式:
(1)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,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%,即人民幣元;
(2)專利權變更登記手續完成后個工作日內,乙方向甲方支付剩余轉讓價款,即人民幣_元。
2.3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各期款項后,應向乙方開具合法有效的發票。
第三條 專利權屬保證
3.1 甲方保證其對所轉讓的專利權享有合法、完整的所有權,該專利權不存在任何權利瑕疵,包括但不限于未設定質押、未被查封、扣押或涉及任何訴訟、仲裁等糾紛。
3.2 如因甲方違反上述保證,導致乙方遭受任何損失的,甲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。
第四條 技術資料交付
4.1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訂后個工作日內,將與本專利權相關的全部技術資料(包括但不限于專利證書、權利要求書、說明書、附圖、技術背景資料、實驗數據等)交付給乙方。
4.2 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為:_(如當面交付、郵寄等),交付地點為:_。
第五條 專利權變更登記
5.1 雙方應共同配合,在本合同生效后個工作日內,向國家知識產權局辦理專利權著錄事項變更登記手續。
5.2 辦理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方承擔。
5.3 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專利權轉讓之日起,乙方正式成為該專利權的合法權利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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